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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楼市承压,官方开启“救市”助力企业生存战
昨夜,无锡官方打响救市第一枪。
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城乡有序建设的政策意见》,原文如下。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保障城乡有序建设的政策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意见》精神,支持房地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应对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保障城乡有序建设,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房屋中介企业、房屋租赁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至疫情结束,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受疫情影响导致重大损失、亏损严重的长租公寓企业,可申请服务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引导在锡银行机构保持房地产和建筑施工企业信贷合理适度增长,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缓解企业流动性困难。采取有力措施帮助房地产和建筑施工企业渡过防疫困难期,保障我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期间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序投放;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对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贷款落实无还本续贷,并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公积金中心) 三、已经领取施工许可证范围内的楼栋,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的,预售资金监管主管部门可依企业申请,对正常执行资金监管办法的企业批准其可跨一个节点申请提前拨付重点监管资金。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前,累计申请使用额度不超过重点入账监管资金的95%。(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已经领取施工许可证范围内的楼栋,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的,申请预售时原形象进度要求调整为按投资额计算,预售部分完成25%以上投资即可(装配式建筑的形象进度要求不变)。每一批次申请销售规模原则上高层商品房不少于2万平方米、多层商品房不少于1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已挂牌成交地块,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的,竞得人可申请延期签订,由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与竞得人商议通过邮寄、快递等不接触方式进行,最迟可于我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我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期间无法现场交付土地和按期缴纳出让金的,企业可申请延迟交地和延期缴纳出让金,最迟可于我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 六、受疫情影响的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企业申请,可根据属地政府意见予以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时间自属地政府批准延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在竣工验收前结清;延期缴纳情况应在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市财政局备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七、因疫情影响造成已出让土地延期复工,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我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期间不计违约责任;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期限顺延。(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 八、我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期间,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办网上房交会,简化程序,靠前服务,实现“不见面”政务服务,帮助房地产开发和中介企业促成交易。(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税务局) 九、对租赁房屋属于国有资产的中小企业,免收1至3个月租金。鼓励其它产权人为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租户减免或者缓收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优先支持帮助住房租赁企业联盟实施纾困举措,鼓励互联网平台降低或者减免防疫期间的端口使用费。(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市(县)区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十、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照原定时间开复工的建设项目,工期顺延;无法按照原施工周期完工的,应重新合理确定施工周期。(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市(县)区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十一、各建设单位不得以抢工期、按原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或违约扣款等为由要求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除施工单位故意怠于履行合同义务外,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市(县)区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十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增加,按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锡建建市〔2020〕4号)执行。(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市(县)区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十三、国有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工程款。若前期未按合同支付的,应尽快予以支付;对受疫情影响,资金确实存在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后可适当提高支付比例和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各建设主体,各市(县)区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十四、审计机关应依法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款应根据期中计量结果,按照工程交付时间节点进行支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建设主体,各市(县)区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十五、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采购项目顺利进行,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或者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要求。(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县)区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十六、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当为保障我市城乡有序建设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实行备案制项目应“即报即批”。通过“告知承诺制”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加快手续办理。住建部门应加强复工指导,主动上门服务,支持企业尽快复工。(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相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十七、其他有关企业运营成本、金融支持、稳岗就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意见》执行。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2020年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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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昨晚,西安市资源规划局也出台了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发展的十条措施。
该政策被理解为是对上次西安稳定经济21条的细则补充,其中最引人注意的内容是:
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允许变更出让价款缴纳期限;
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容缺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缴纳50%的土地出让价款,可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服务
在疫情期间开发商经营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该政策有效减轻了房企拍地的负担。
不仅仅是无锡和西安,各地房企都在期待利好政策的出台。
昨日,江西省地产协会在官方平台上发布了《关于疫情过后对地产企业扶持政策的建议》。
建议里涵盖了金融及财税扶持等8大建议,包含了放宽限购以及限价政策以及放宽预售政策:
加速房查、网签及网备工作。3月份之前完成所有合理销售房屋的房查网签网备;
阶段性放宽预售政策;
适当放宽限购政策,加大人才落户激励,给与符合人才落户群体购房补贴或者贴息政策;
适当放宽价格备案限制。
前几日,安徽房地产商会也曾向其相关部门提了10大建议,包括加快网签、放宽预售限购限价、降低按揭首付比例以及降息减税等:
加速房查网签网备、3月份之前完成所有合理销售房屋的房查网签网备;
阶段性放宽预售政策,6月份以前预售形象进度由高层7层和多层封顶改为1层结构封顶;
适当放宽限购政策,加大人才落户激励,给与符合人才落户群体购房补贴或者贴息政策;
降低按揭首付比例,加大新房及二手房放款力度,加强对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缩短放款周期,全面降息,首套按基准利率的85折,二套按基准利率;
降低二手房交易税费,减免交易契税,增值税从5%下调至2%;
适当放宽价格备案限制,适度提高高端豪宅的价格上限。
这只是安徽省房地产商会以及江西省地产协会的建议,最终地方政府会否采纳尚未可知。
两份建议文件细则类似,基本代表了当地房企的迫切心声。文件中部分建议措施与无锡政府出台的救助政策有一定程度上的吻合。
过往事实证明,几乎所有的楼市行情都是政策推动的,疫情后针对房地产的调控政策直接决定了楼市的好坏。
目前多省市暂停土地出让,暂停售楼处销售活动,超过95%的城市新增房源遭遇“零供应”。行业形势严峻使得房企对于放松限购、限贷、限价以及放宽预售政策等诉求十分明确。
但是克而瑞认为,调控政策大幅放开的可能性不大,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首先,房地产需求因为疫情影响而受抑是暂时的,随着疫情的缓解与结束,后期需求会逐渐恢复释放;其次,在需求暂时受抑的背景下,此时如果大幅放开限购、限贷、限售政策,显然有违中央“房住不炒”以及房地产去工具化的宗旨。
基于以上分析,以及房企当前由于销售回款断档引发的一连串困境,我们认为近期政府的“救市”政策将更多集中于企业端的考虑。例如纳税延期、预售条件放宽、开竣工延期等等,主要聚焦于帮助房地产企业缓解资金压力,以及便于疫情结束后,房企项目的尽快开工、销售。
针对需求端的政策放开会比较有限,而且在当前售楼处关闭背景下,需求端政策放开对市场短期也没有实质帮助。我们认为,需求端政策放松,可能更多集中于人才落户以及人才购房的政策放松,但是短期几无效果,更多的只是政府给到房企以及地方房协等的“安慰剂”。
从今天实时数据来看,湖北以外地区新增趋势放缓,人数明显下降。疫情的有效控制将推动房地产销售活动逐渐恢复,相信各地房地产的春天很快就会到来。
附:江西省房协《关于疫情过后对地产企业扶持政策的建议》安徽房地产商会《关于疫情过后对房地产企业扶持政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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